2017福建漳州市龙文区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3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路通运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龙文区国有企业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6)2017年07月17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7)不得报名情形
①、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7年 07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7日- 21日(上午 8:30 — 12:00,下午 15:00— 18:00);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705室(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7楼);
(三)报名电话:0596-2105336
(四)报名公告网址:
龙文区政府网(http://www.lwq.gov.cn)
漳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zzhr.com/)
(五)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2017年龙文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3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证件照片。相关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完整。
2.应聘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工作由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见相关职位条件一览表,此次考试不指定和提供考试教材。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事宜
01、06岗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者,笔试成绩加15分;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者,笔试成绩加5分;02岗位具有中级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者,笔试成绩加15分;具有初级会计师或审计师者,笔试成绩加5分。07、08、09岗位具有粮油保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加分不累加,取最高项加分。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有关加分材料请于报名时提供完整,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由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三)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须提供无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二)考核对象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可依次替补人选。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者或持有粮油保管员资格者,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工资待遇及其它
(一)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按所在公司的现行薪酬规定执行。
(二)在职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现工作单位拟同意调动、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附件:
2017年龙文区国有企业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zip
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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