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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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数量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以后,2003年9月以前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1、招聘岗位:

(1)录入员1,10名,性别不限;

(2)录入员2,2名,从事执行岗位,限男性。

2、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或法学类专业优先;

(2)具备相应水准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9月5日23:59。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与技能测试人选,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与技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笔试、面试与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政审期间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4.聘用

由我院综合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2年,表现优秀可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1.相关工资待遇按照《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聘用后应服从我院岗位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591-86320237

附件: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xls

2.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模板).xls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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