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决定组织实施市委办公厅系统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1年10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软件技术类、公共管理类;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至2003年10月出生);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厦门户籍或持有厦门市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招聘信息于2021年10月26日发布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
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内邮局)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要提交《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事先在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寸1张、非厦门本地户籍人员还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1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可拨打电话2891153或2891025查询。
4.申诉: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1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拨打电话2891153或2891118申诉。
5.注意事项: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视有效报名人数决定考试方式。
如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40人(按录用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1:20计算,共40人),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前六名者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40人,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决定录用人员。录取综合总分前2名人员(分数相同录取笔试成绩优秀者;笔试、面试都同分,采取加试面试决定)。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题型为主观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
时间:初定为2021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湖滨北路61号西楼1201会议室。
2.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时间:初定为2021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初定为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西楼1201办公室。
综合总分: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的综合计分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直接面试的综合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五、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文中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六、体检与考察
1. 体检。本次招聘体检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将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报考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入职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3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等现场环节,考生应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等相关要求。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考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十、其它事项
1.经聘用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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