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厦门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安排在我单位相关部门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6名,主要负责协助边检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需要参加夜班和周末班轮值,服从疫情防控集中闭环勤务1要求。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3年11月23日至1986年11月23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因工作需要,报名人员应已接种好两针及以上的新冠疫苗,暂未接种的,入职后应自愿接种。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无居住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在厦暂住登记凭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有原工作单位者,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相关材料。
8.能够适应夜班、周末班工作及集中闭环勤务管理要求。
9.法律、法规、规章和边检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薪资待遇
辅警经费每年包干6万元/人(含“五险一金”)。加入工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具体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发布信息。在厦门人才网(网址:www.xm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4日。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按规范认真填写完整,并携带简章中要求的其他资格初审材料,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到厦门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B座1楼2号大门)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能参加笔试。
现场资格初审时请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排队等候。
(四)资格初审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内)、非厦门本市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查询),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4. 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证明1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截图打印)。
5.新冠疫苗接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截图打印件1份;
6.公安民警配偶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时事政治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
(二)心理测试。
(三)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测试标准如下:
1990年11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0年11月23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弃权、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下一轮测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常用手机,保持通讯畅通,考核期间均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七、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工作岗位特殊性,纹身视为不合格。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公示及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所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是否从综合总分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岗前培训及聘用
(一)公示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同职位条件或符合岗位调剂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聘用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予以优先录取。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考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任何以边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除外),由我站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本简章由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有。
(四)岗位咨询电话:0592-5797826。报名咨询电话:0592-5079565。
附件: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