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龙岩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一)文员1名,男性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9日以后出生)。
(二)驾驶员1名,男性
1、年龄:40周岁以下 (1982年2月9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专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备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证及以上;
4、具有2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5、退伍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方式:0597-3367101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文员:
(1)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驾驶员:
(1)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系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
1、文员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驾驶员实践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聘用与薪酬待遇
聘用办法
1.确定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录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薪酬待遇
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院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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