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残联会招聘第七批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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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联络员是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通过政府性基金购买公益岗位使部分残疾人在社区和农村实现就业的一种方式。根据《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7年残疾人联络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厦残联〔2017〕7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残疾人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区将公开招考第七批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市残联核定,本次选聘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岗位名额如下:后溪镇岩内村、崎沟村、后垵村各1名,侨英街道海凤社区、孙厝社区各1名,灌口镇深青村1名、杏林街道内林社区1名,集美街道盛光社区1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第二代《残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或具有本区户籍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下同)中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年龄:男性在18—45周岁(1999年11月25日—1972年11月25日出生)、女性在18—40周岁之间(1999年11月25日—1977年11月25日出生)。

4.文化程度:残疾人高中以上(村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残疾人亲属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根据招聘岗位到各镇(街)进行报名。

2.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地点、联系人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残疾人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第二代《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属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范围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1月10日之后的))。

2.残疾人亲属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属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范围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1月10日之后的)),直系亲属的第二代《残疾人证》。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区残联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及聘用的全过程。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分为业务题和文字能力题两个部分,主要从《残疾人工作文件选编》(厦门市2014年12月版本),国务院、省、市残疾人小康进程文件,两项补贴(厦府〔2016〕390号)中提取。笔试的复习范围:由市残联发布在厦门市残联网站(http://xm.1203.org)“政策法规”模块中收录的内容。全市统一笔试时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笔试不设加分项。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之和。残疾人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残疾人家属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届时考生可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查询。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与大专以上学历残疾人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全市统一面试时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面试地点将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取结构分值方式计算,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其中:残疾人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和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残疾人亲属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大专以上学历残疾人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总分。综合分合格线划定为60分。

五、考察

从岗位要求的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围人选,会同街道(镇)和社区(村)居委会对入围人选的工作阅历、家庭状况、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

综合成绩相同者,取残疾人进入考察;若均为残疾人,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

六、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残联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残联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或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公示。对拟录用的联络员人选,由区残联统一组织体检后,在街、镇和所辖社区(村委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递补规定

考生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区残联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

1.优先录用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

2.本次考聘工作中,成绩优秀、因名额限制没有聘用者可保留录用资格一年。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由街道(镇)与所聘联络员签订聘用协议,合同期应包含试用期一个月,对在试用期内确实无法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合同。

九、培训

由区残联在聘用后1个月内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十、其它事项

(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的,也可报考。残疾人亲属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2017届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四)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美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岗位所在镇(街)会同区残联解释。 

附件:

1.厦门市集美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第七批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2.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选聘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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