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招聘教师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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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决定面向2018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大学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专任教师23名。招聘具体工作由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23名,具体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2018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纳入石狮市教育系统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体制;享受石狮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石狮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四、报名办法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投放简历至邮箱xmwgyssfx@163.com。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18年6月,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

(二)现场报名

1.《石狮市面向2018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一式2份;

2.个人简历表1份;

3.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因2018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报名时可持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相片2张。

(三)资格审核

组织人员对报名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考核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考试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30%计入总成绩。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7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二)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告知。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次数为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应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与石狮市教育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各方面表现,包括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复核考生各项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及考核合格者,在石狮市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附件下载: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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