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龙岩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3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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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打造“精美漳平”,推进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的需要,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需要向社会选聘劳务派遣协管人员30名,以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年满21周岁且35周岁以下。

2.身高: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3.文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可靠,勤勉敬业,团结合作,职业素养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身体条件,退伍军人优先予以考虑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刑满释放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处分、辞退、开除,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提供虚假信息的。

(5)具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工作日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漳平市凯源城隍路16号,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陈晓青,联系电话:0597-  3206129,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个人工作简历1份;个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新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最高一级学历证书、岗位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等各1份(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收取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结束后,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个人准备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以及与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一经录用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由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七、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月基本工资1960.04元(含“五险”单位、个人及劳务派遣费);月绩效考核工资200元。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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