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德市妇女联合会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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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妇女联合会是宁德市各族各界妇女在党的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行政办公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妇女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3.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办公设备,有行政办公经验者可优先录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为群团机关编制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建立劳动关系进行合同管理,工资按照双方协商,约3000元左右,“五险一金”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保。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日-2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投至ndfulian@163.com。我会将在网上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初审,并于3月30日统一通知可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照4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或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应聘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有无不良记录等。对无原件或提供虚假原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应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办理聘用手续

(一)市妇联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个合同期为1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应聘者表现经双方协商续订。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宁德市华庭路3号宁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电话:0593-2079566

联系人:刘美芳


宁德市妇联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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