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州闽清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闽清县公安局将于近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闽清县公安局勤务辅警(简称“辅警”)13名。
岗位代码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层次 专业 备注
01 闽清县公安局
刑事侦查大队 勤务辅警 4 不限 40周岁以下 高中及以上 不限 必须具备一定计算机知识;派驻工作地点为:梅城、白中、东桥、坂东派出所
02 闽清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勤务辅警 5 男性 40周岁以下 高中及以上 不限
03 闽清县公安局
巡特警反恐大队 勤务辅警 4 男性 40周岁以下 高中及以上 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8)已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从批准辞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应聘。
年龄的认定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30日,应届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相关即可,待正式取得毕业证书后再上岗。
退伍军人、公安(司法、武警、人武)院校及体育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人员、本地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7日—5月8日(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闽清县公安局(梅城镇南山路16号)。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2寸近期白底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1张(附件)。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闽清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办法
本招聘采取笔试、体能、面试考核的办法,先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体能测试,笔试内容为《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笔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及格线附后)。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情况,面试为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
体检人员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
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违法违纪的情况,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闽清县公安局公众服务平台、闽清县公安局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工作岗位调配。
六、工资待遇
根据岗位不同,工资待遇在每月2900元至3300元之间不等(含特岗津贴,及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2237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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