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务员面试资格复核预通知

文章来源:优公教育官网 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1151

各位考生:

现将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核相关要求预通知如下,具体详细通知请按照近期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一、资格复核报到时间、地点

资格复核时间:2018年6月6日-7日(具体时间以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福建省地税培训中心附三楼大会议室(福州市铜盘路62号,左海公园正门对面,福建省地税局大楼内)。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一)已就业人员(具有政府、党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身份的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4.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5.专门职位的考生携带“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考核合格证(公告规定的今年期满尚未取证的,由所在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退役证。

6.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交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证明,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未就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三)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职位条件有学位要求的应承诺毕业时按期取得学位证书。

三、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2018年6月1日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

Copyright©2005-2015 优公教育 闽ICP备18013074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厦门优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出版物许可证 |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