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我国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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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而我国的基本制度不仅是宪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需要掌握的重要考点。这部分知识内容较多,且易混淆,需要考生理解性记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将就宪法知识中关于我国基本制度予以梳理,希望考生能够把握重点。

一、我国国体

又称为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二、我国政体

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三、我国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坚持思想基本原则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四、选举制度

1.普遍性原则: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平等原则:一人一票、同票同权、反对特权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村委会和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七、特别行政区制度

1.高度自治权: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2.自治权限制:基本法有全国人大制定;外交权和防务权有国务院管理。

八、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一)所有制经济形式:公有制、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

(二)财产权制度

绝对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

既可国家所有,又可集体所有:城市郊区的土地、农村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绝对集体所有(使用):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除法律规定由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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