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是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的重要知识点,也是较为贴近生活的一部分考点,所以学起来没有行政法或法理法那么深奥。其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这部分知识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今天,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跟同学们聊聊法律常识的查考重点之一-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既包括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民法总则》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范围便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法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比较复杂或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求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进行。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四、真题演练
【例】17周岁的甲辍学打工,每个月工资3000元。用自己的积蓄给母亲买了一部手机,母亲心疼钱认为甲未成年,单独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请问甲买手机的行为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优公解析】A。甲虽只有17周岁,但靠自己的劳动能力为生活的主要来源。此时将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他所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故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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