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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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如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哲学知识相关考点中,考生需要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三大规律以及五个基本范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带各位一起梳理关于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这一考点。

一、本质和现象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之间的关系。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本质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

例:“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热闹”和“门道”分别是现象和本质)

“听其言,观其行,知其心”。(“言”“行”为现象,“心”为本质,即通过现象来认识本质)

闪电(现象)的本质是云层中的正电和负电相遇而发生的猛烈的放电过程。

二、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的内在要素与这些要素的结构、表现方式之间的相互关系。

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的方式。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例:东施效颦。(东施学到的只是西施的“形式”,并未学到“内容”)

三、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

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或者一个过程引发另一个过程,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因果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的因得到“立”的果,“不预”的因得到“废”的果)

地球公转与春夏秋冬四季更替、地球自转与昼夜交替。(公转、自转是因,产生四季和昼夜是果)

四、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五、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发生、发展、灭亡的确定趋势和不确定趋势之间的关系。

必然性是指在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性质或趋势,决定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是指在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性质和趋势,对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起着促进或延缓的作用。必然性离不开偶然性,偶然性背后都隐藏着必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例:“时势造英雄”。(任何一个历史人物的产生都是时代造就的,是时代的必然,而某一具体人物来充当这一历史角色,则是偶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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