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三明尤溪县司法局招聘乡镇司法协理员公告

文章来源:优公教育官网 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57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招录乡镇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名额和条件

(一)招录名额:本次计划招录乡镇司法协理员4名

(二)招录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4. 尤溪籍公民或经常居住地在尤溪县,大专以上学历(退伍、转业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6323694。

3.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填写报名登记表。

4.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报名时要随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没有计算机等级证的考生,在报名时要进行计算机现场操作。

报名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三、招录办法

(一)考试

1.采取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同分,则加试一道面试题,报名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录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尤溪县政府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1.司法协理员属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的人员,由尤溪县司法局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工资待遇:试用期1年,每月工资19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2100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

3.聘用后,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两年,违约者需缴纳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本公告由尤溪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尤溪县司法局

2019年4月11日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

Copyright©2005-2015 优公教育 闽ICP备18013074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厦门优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出版物许可证 |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