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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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个民族56枝花”,花朵在花园里美丽绽放、各有特点,这得益于国家的领导,得益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今天,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考网就带大家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知识点。

 

一、民族自治地方

我国设立的民族自治地方主要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乡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治地方,同时由于内蒙古特殊的行政区域划分,在内蒙古又有自治旗这一叫法,实际上自治旗和自治县是一级的,同时相应的自治机关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并不是自治机关。同时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政府正职官员应该由自治公民担任,人大常委会中的主任或者副主任两个人中有一个是少数民族即可。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1. 立法权,自治区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无需备案,但是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级或自治区常委会批准,由省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 变通权,经国家相关机关批准,自治机关可以对国家机关制定的命令和决议,认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不能实施,可以做变通。

3.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自行本区域的教育(内蒙古自治区较早实行高中义务教育)、科学、文学、卫生体育事业等等。同时也能发展本民族文化。

4.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可以对外开展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比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市,开展边境贸易,享受国家的政策。

5. 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自己的公安部队。

6. 使用本民族语言,(内蒙古户籍人身份证上多了一排蒙文)


三、实施民族自治制度的意义
    1.有助于把国家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权利.
    2.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做到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从而有利于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3.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4.有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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