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厦门湖里江头街道招考流动人口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头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流动人口协管员。简章如下:
一、 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 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 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公布。招考岗位见附件1。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2)报名地点:江头街道三楼综治办,联系电话:5511836。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者连续居住证明);
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⑥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3张。
以上《报名表》和复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4)《报名表》可直接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也可到江头街道领取。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笔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领取准考证(2019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为考试主要内容(附件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可以享受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 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①参加面试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从参加笔试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面试以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③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考试综合总分以100分计,岗位笔试成绩乘以40%、面试成绩乘以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体检由江头街道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江头街道组织到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体检结果由江头街道通知考生。考生对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江头街道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 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江头街道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面试均上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8.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公示七天。
9.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与湖里区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0.工资及待遇
参照《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
三、 其他事项
1.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生不得报名。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最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可提前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招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4.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4月2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9年4月2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5.本次招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递补。
6.本次招考活动结束后,从笔试、面试成绩均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中确定保留聘用资格人员。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江头街道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聘用资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保留聘用资格人员资格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考活动之前。
7.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8.本简章由江头街道综治办负责解释。
附件:
1.江头街道公开招考流动人口协管员岗位信息表(2019年4月).xls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7日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