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泉州惠安县招聘环保协管员2人公告
为充实环保队伍,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环保协管员2名,用于补充环境执法、环保法制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具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9年惠安县环保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1.考试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人数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择优录取;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3.笔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核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复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报考者请携带以下材料: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四)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惠安县环保协管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由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考核管理,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三年(按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算起)。
(二)待遇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惠安县环保协管员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月绩效800元,年底发放奖金,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0595-87382156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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