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招聘10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稽核岗:所学专业需是《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的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质或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验或有医保稽核经验者优先考虑。
2.信息岗:所学专业需是《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或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七)报名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医疗稽核岗、信息技术岗共计10人,招录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统一安排。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办公室(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0层),联系人:江女士、张女士,联系电话:0591-88609634。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应于试用期前提供本人的体检报告。录取后,给予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员工纳入派遣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留用。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组成,月应发工资(含五险一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为4000元、大专学历的为3500元。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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