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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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文员2名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文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学及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3日

2.报名地点: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楼406

3.报名人员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文末附件下载;

(2)一寸照片2张;

(3)身份证 、户口本 、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同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期满,视工作情况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薪酬待遇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工作收入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楼406

联系电话:0591-63199920   陈

附件:

聘用文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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